蕉城区2025年上半年入河入海排污口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2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1 |
2025年上半年入河入海排污口监测 |
1 |
4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只接受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有:①CMA资质,资质证书附表的监测能力须覆盖报价所要求的全部监测指标(氨氮、总磷、总氮、CODcr、盐度、高锰酸盐),须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②供应商监测能力所覆盖报价指标的监测方法须适用范围(海水、地表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二)资格承诺制: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6日 至 2025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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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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