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汾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及离行自助安全防范系统检验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26二、采购内容:
1.本次磋商采购共1包,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2.采购内容:全市代理金融网点及离行自助安全防范系统检验检测服务,检测符合GB50348-2018、GA38-2021相关要求,并出具真实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应涵盖检验项目、检验结论、受检设备明细等内容。
3.服务模式:框架。
4.控制单价:代理金融网点每个0.9万元,离行自助每个0.65万元。
5.合同有效期:2年。
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检验检测能力证明等资料;
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4.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5.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信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7.供应商与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省分公司、临汾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供应商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四、发售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3日(北京时间8:30-11:30,14:00-17:00,节假日休息)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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