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银川市榆树沟汉民公墓管理所防灭火器材架和安全宣传栏制作、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银川市榆树沟汉民公墓管理所防灭火器材架和安全宣传栏制作、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银川市榆树沟汉民公墓管理所防灭火器材架和安全宣传栏制作、安装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 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8)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原件。机构总部只能授权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 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6日  至 2025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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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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