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微信渠道合作账单分期及现金分期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5-02-26
一、 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拟征集可提供接入微信账单分期、现金分期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在微信信用卡还款入口内向客户提供账单分期、现金分期业务办理通道,实现客户点击分期入口跳转至行方系统内申请办理账单分期、现金分期业务。采购标的为每笔成功办理微信账单分期、现金分期业务的价格,实际结算标准以采购结果为准,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1.2. 技术要求:

1.2.1.供应商应提供免费的产品测试支持、系统上线、运营服务以及提供项目技术人员对接行方。

1.2.2.供应商 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保证业务连续性,若因系统升级等需要暂时中止相关接口,应提前通知 行方;行方若进行相关改造,供应商需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及验证服务。

1.3. 服务要求:

1.3.1.供应商在微信信用卡还款入口内向客户提供账单分期、现金分期业务办理通道,实现客户点击分期入口跳转至行方系统内申请办理账单分期、现金分期业务。

1.3.2.行方信用卡 持卡人在微信渠道账单分期、 现金分期的 办理资格 以行方 策略为准。

1.3.3.供应商应保障客户服务体验,提供专门客服人员对接处理客户投诉。若行方有客诉处理需求,供应商应配合处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客户投诉,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1.3.4.供应商应确保充分满足消保合规及数据安全等管理要求。

1.4. 供应商资质要求:

1.4.1.企业成立3年及以上,近三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

1.4.2.具备银行业技术服务项目经验,具有2022年1月1日至今与国有六大行或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合作开展微信账单分期、现金分期项目的成功案例。

1.4.3.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保密制度、业务联系性保障机制、消保及投诉处理机制,并提供公司相关制度或保障能力说明。

二、 报名要求

2.1.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 3.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 4. 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 和 财务情况 。

2.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未被“ 信用 中国 ”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 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 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 日 23 : 59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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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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