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黑区域黑龙江公司粉煤灰-燃煤炉渣固废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7
报名截止时间:2025-03-04 10: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3-07 10: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5-03-07 00:00:00

开标时间:2025-03-07 10:00:00

保证金:44000.00元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及数量

1、项目名称: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粉煤灰-燃煤炉渣固废利用

2、项目数量:预计采购量50000吨,黑龙江公司有权对暂估数量进行减少。

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4、最高限价:粉煤灰-燃煤炉渣见标书,投标单位投标单价不允许超出此限价,一旦超出此限价,按废标处理。            

二、质量指标要求、质量考核及违约责任

(一)质量指标:700千卡/千克≤自然月份加权平均收到基低位发热量≤1000千卡/千克,水份≤18.00%,粒度≤5mm。

(二)质量考核及违约责任:

1、自然月份加权平均收到基低位发热量≥700千卡/千克时,当期结算价格为实际中标价格;  

2、当自然月份加权平均收到基低位发热量<700千卡/千克时,每减少100大卡扣除合同价格 10 元每吨;  

3、当自然月份加权平均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00千卡/千克时,扣除合同价格20元每吨货款。

4、当水分>18%时,每增加1%相应扣减合同单价 1 元/吨。 

5、需方质量管理部门化验为不合格时或需方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取样发现燃煤炉渣含有其它杂质时,需方立即将不合格情况通知供方并暂停收货。已接收的不合格燃煤炉渣,供方按需方要求在24小时之内清除出厂外,逾期视为供方放弃回收。因质量不合格需要退货时,所发生的装车费用由供方承担;不具备清除条件的,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四、供应商入围资格审查要求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具有燃煤炉渣、再生资源销售等经营项目。

(二)参与投标的生产厂家、代理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本次利用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利用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企业,不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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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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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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