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海湾大桥通航桥梁主动防撞预警系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25-02-261.1 招标项目名称:惠州海湾大桥通航桥梁主动防撞预警系统建设工程。
1.2 建设地点: 惠州 。
1.3 招标范围:惠州海湾大桥通航桥梁主动防撞预警系统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偏航检测、水位检测及实时净高预警、CCTV模块监控、虚拟航标、虚拟船舶、管制信息自动发布、VHF播报、软件管理、数据查询及大数据统计等施工以及上述承包范围内由于乙方原因和责任造成的缺陷修复和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
1.4 计划工期:本工程的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批复或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
2. 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果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投资方所属单位灰名单或黑名单的,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资质要求:具有桥梁防撞预警系统或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3、 业绩要求:三年中至少有5座桥梁防撞预警系统实施项目业绩。
2.4、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2)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3)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 其他要求以投标时招标文件为准。
4.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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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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