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宵洋物流码头固定式起重机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宵洋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宵洋物流码头固定式起重机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天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固定式起重机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镇开山岛大道1号连云港宵洋物流有限公司;
2.3交货期:60日历天(30日历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30日历天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试运转、验收、技术培训、门机使用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安装申报、特种设备检验和使用许可证的办理等)。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最高投标限价:180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且最新的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必须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安装B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需覆盖本次采购设备型号);
3.5投标人拟报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有效的)及2024年8月-2025年1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授权委托代表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9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承诺不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设备。(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
(4)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后查看)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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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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