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荣乌高速新线、京德高速监控通信(结算)分中心智慧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人:河北雄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概况: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的规范性,提升档案储存与检索效率,保障档案安全与完整性,拟于荣乌高速新线、京德高速监控通信(结算)分中心设立智慧档案室,现拟选定智慧档案室设备供应商提供档案室设备。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用询比方式进行采购,内容为进行智慧档案室设备供应商选定工作,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操作培训、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2.2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标准和规范及设计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所购设备供货、安装能力,信誉良好。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一项与本项目所需设备相关设备的供货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5)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市场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9)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与监理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与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2月27日9时00分00秒至2025年3月1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15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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