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乌江源大道、星光路、建西建东路等管道清淤疏通工程采购公告

2025-02-27
项目名称:2024乌江源大道、星光路、建西建东路等管道清淤疏通工程   

预算金额(元):910145.26 

最高限价(如有)(元): 910145.26; 

采购需求: 采购人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及责任缺陷期内的修复工作和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4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2024乌江源大道、星光路、建西建东路等管道清淤疏通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10145.2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人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及责任缺陷期内的修复工作和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024乌江源大道、星光路、建西建东路等管道清淤疏通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6月至开标前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新成立的企业(成立不满1个月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配备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3月10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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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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