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东延路实验学校关于2025年春季社会实践活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2-271.项目编号:LHZ(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2025年春季社会实践活动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本项目按固定价格计费,无需另行报价,固定单价:
小学部(一~六年级):人民币壹佰元整/人(¥100.00元整/人);
初中部(七~九年级):人民币壹佰贰拾元整/人(¥120.00元整/人);
5.最高限价:无;
6.采购需求:
标段一(一年级、二年级、七年级):
活动地点、主题:
一年级:盘门景区、传统文化浸润
二年级:牧谷农场、劳动教育
七年级:华谊兄弟影城、科技探秘
标段二(三年级、六年级、九年级):
活动地点、主题:
三年级:白马涧景区、生态文明教育
六年级:沙家浜景区、红色教育
九年级:虞山景区、传统文化浸润
标段三(四年级、五年级、八年级):
活动地点、主题:
四年级:园博园、生态文明教育
五年级:绿光农场、劳动教育
八年级:尚湖景区、生态文明教育
注:①最终学生参与人数以实际参与人数为准。
②分标段采购的项目,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每个供应商的得标上限数为1个标段)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评审顺序根据标段一至三依序。
7.合同履行期限:1天,最终时间以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旅游局颁发的有效的《旅行经营许可证》。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6日,每日9:0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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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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