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尉财谈判采购2025-3 |
2、项目名称:尉氏县中医院合理用药智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4、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
最高限价:130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尉财谈判采购2025-3-1 |
尉氏县中医院合理用药智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1300000 |
1300000 |
是 |
1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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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内容:尉氏县中医院合理用药智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供货及安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5.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段;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及安装期限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由银行出具资信证明的,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0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5年02月28日 至 2025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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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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