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工业园厂区回填土方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2-27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单价为12元/立方(含运距,含税),约150000立方,最高限价180万元;
5.采购内容:本次土方采购为分批次,土方运输目的地位于江北工业园印染产业园,具体批次根据甲方现场要求为准。江北工业园厂区回填土方采购项目约150000立方的土方采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外购土方、运输、卸土、场地内土方倒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等。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内容;
6.质量要求:合格。外购土方不得为淤泥质土、不得为含水量高的湿土必须为干土,不得含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其他工业、医疗等固废垃圾,土壤需符合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及环保要求、得到甲方认可及验收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4日24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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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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