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2025年化工品陆路运输服务项目招标“顺酐”槽车运输服务(049-062标段)招标公告

2025-02-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化工品陆路运输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化工品陆路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建设4000万吨/年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300万吨/年乙烯、30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以及汽油、航空煤油、柴油、乙二醇、HDPE、UHMWPE、PP、EVA/LDPE和ABS等深加工装置。目前一期项目已进入生产运营阶段。

2.2 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2025年化工品陆路运输服务项目,本项目共划分为6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顺酐”槽车运输服务(049-062标段),投标报价包括从裕龙石化装车区域通过陆路(槽车)运输方式配送至客户地点或从客户装车区域通过陆路(槽车)运输方式自提至裕龙石化卸车地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具体运输时间及线路以招标方实际需求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及报价要求)。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运输线路: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地点,具体线路以招标方实际需求为准。

2.5 本次招标,共计14个标段,每个标段确定两名中标人,第二中标人执行第一中标人的价格,即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均以第一中标人的价格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运输介质及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号

物料名称

起运地

运达地

暂估总量

省份

城市

区/县

“顺酐”槽车运输服务(049-062标段)

049

顺酐

裕龙石化

江苏

南通

南通开发区

12000

050

裕龙石化

江苏

南通

启东

12000

051

裕龙石化

江苏

镇江

镇江新区

3600

052

裕龙石化

江苏

常州

新北

8400

053

裕龙石化

江苏

常州

金坛

8400

054

裕龙石化

江苏

常州

溧阳

7200

055

裕龙石化

江苏

南京

六合

2400

056

裕龙石化

山东

德州

平原

4800

057

裕龙石化

山东

淄博

临淄

8400

058

裕龙石化

山东

淄博

高青

8400

059

裕龙石化

山东

淄博

周村

7200

060

裕龙石化

山东

滨州

滨城

3600

061

裕龙石化

山东

滨州

邹平

2400

062

裕龙石化

河北

邢台

宁晋县

7200

注1:招标编号为:项目编号+标段号,例如顺酐裕龙石化运输至南通开发区,招标编号为:SDSD-YLSH-2024-F0053T(049),其他标段以此类推。

注2:投标人须对参与投标顺酐介质内的所有14个标段进行投标,如只对一个或部分几个标段进行投标,其投标无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企业运行时间满1年(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承运八类危险货物的运输资质。

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三级及以上(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书为准),且以上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上述相关查询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运力要求

a、要求:企业可提供运力“顺酐”介质(或马来酸酐)业务运输的槽罐车≥25辆,投标方应填写企业自有运力车辆统计表并盖章(模板见附件),并提供运力保障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b、车辆要求如下:必须是投标企业出资购买车辆资产且车辆所有人为企业自身的运力,包括关联企业的运力;以下情况两家企业可视为关联企业①直接控股100%;②控股超过50%以上;③“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任一方为同一人(或单位)。

车辆排放标准为国五及以上,罐体必须具备相对应化工品适装介质。

车辆排放标准为国五及以上,罐体必须保温,具备蒸汽盘管和顺酐适装介质。

d、如企业的可提供车辆运力数量不满足运力规模中a项中约定的最低数量要求或者未提供运力清单的不得参与该物料标段的招标。

3.5车辆资质包括但不限于牵引车及挂车的行驶证、营运证、及罐检报告(适装列表页)必须齐全,以上证件均在审核有效期内。投标人须为车辆购买保险:交强险,商业险(承运人责任险必有)。

3.6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考核合格证明;至少配备一名道路运输专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并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并提供承诺书(负主要或全部责任)。

3.7业绩要求: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时止)至少三份与所投标段运输物料相同或相近产品的运输项目业绩且,投标时均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应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范围、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及对应发票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发售文件时间:2025年02月27日08:00时—2025年03月05日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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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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