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巴州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通风生产能力核定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2025-02-27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按照《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每年进行一次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并根据核定的矿井通风能力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1.2 工期/服务期:55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项目合同签订后,投标方到矿收集数据,报告编制完成后,招标方收到通风生产能力核定报告并无异议后,30 个工作日内投标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数额为合同总金额,税率为6%),招标方一次性支付投标方本合同总价款。

1.4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支付。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应具备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检验检测资质;
2.3 项目经理要求:无;
2.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 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要求
近4 年自 2021 年以来具有3 个通风生产能力核定项目业绩;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 年2 月27 日起至2025 年3 月3 日23:55 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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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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