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黄埔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后勤辅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7
一、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ZJZB

项目名称:黄埔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后勤辅助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26.85031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采购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最高限价(万元)

服务保障点

项目地址

履约期限

黄埔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后勤辅助服务项目

后勤辅助服务(安全保卫、保洁、房屋及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等)

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费用+物料费+其他(管理费)等,最高限价为726.850312万元(据实结算)

穗东海关(含穗东海关大沙地西13号物业,详见物业概况)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27号

2025.4.1-2025.12.31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西13号

2025.4.1-2025.12.31

东江口海关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大道264号

2025.4.1-2025.12.31

凤岗海关(含缉私分局)

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东深中路300号

2025.4.1-2025.12.31

沙田海关(含缉私分局)

东莞市沙田镇沙田大道61号

2025.4.3-2025.12.31

东莞海关(含缉私分局等6个物业点,详见物业概况)

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88号

2025.7.1-2025.12.31

黄埔海关保健中心

东莞市南城建设路1号

2025.8.1-2025.12.31

黄埔海关技术中心

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66号

2025.8.15-2025.12.31

东莞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东莞市莞太路26号海关旧大院

2025.9.1-2025.12.31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各保障服务点履行期限详见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项目各包组均预留不少于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8%);(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8%;(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如采用分包的,供应商除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以外,还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见投标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原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6.按照本投标邀请函规定的要求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3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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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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