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台66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物资代保管服务招标公告

2025-02-27

1. 招标条件

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台66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物资代保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德州)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台66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物资代保管服务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

2.4 服 务 期:  本项目总工期计划为24+2个月,预计2025年2月份开工,第一台机组预计2027年2月底投产,第二台机组预计2027年4月底投产,具体开工时间按照华能集团公司批复时间为准。

2.5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要求配备的特种库、棚库、堆场、办公室、道路、排水等进行规划建设和配套,并安装库区大门、围栏、照明、监控、消防、水电、通讯等所有设施和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开展6S管理以及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以满足基建物资贮存和人员的安全。

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基建工程甲供物资的到货前跟踪、预报、准备、接卸(不含单件重量30吨及以上物资吊装卸)、验收、入库、保管保养、盘点、出库、基建物资数据录入管理系统、各类台账建立、各类单据和报表填报、库区范围内二次倒运、指定地点提货取件、配合竣工结算及审计、资料(技术资料、过程资料)收集与移交、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包括消耗品)等的保管与移交、剩余物资的保管和移交、包装物回收管理、保卫和清洁等全流程物资仓储管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300兆瓦及以上火电机组基建期物资代保管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0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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