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银行永州分行关于聘请小额不良贷款批量代理诉讼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2025-02-27二、招标编号:
三、服务事项概况:代理永州分行逾期本金为 200万元及以下的小额不良贷款尽职调查、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及案件衍生或派生的所有程序。
1.招标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有效提高分行逾期贷款催收化解效率,维护好银行债权利益,永州分行拟将逾期本金为200万元及以下不良贷款诉讼案件组成1个诉讼包(视违约情况分批分次移送),采用“一般代理”的方式将案件审理阶段全部事项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
2.2采购范围:永州分行逾期本金为200万元及以下的小额不良贷款。
2.3服务内容: 代理阶段包括尽职调查、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及案件衍生或派生的所有程序 。
2.4服务范围:永州分行逾期本金为200万元及以下的小额不良贷款诉讼和执行。
2.5采购费用:
2.51代理基础费用 及支付方式 :完成时间在 3个月(含)以内审结,2500元/笔;3-6个月(含)审结,2000元/笔;6个月以上审结,1500元/笔。 完成时间指自案件移交之日到取得生效裁判文书或生效调解书的时间,以完成时间确定基础费费率标准,确定后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支付 ; 案件被上诉,取得胜诉判决的,以一审判决的取得时间确定费用标准 。基础费用上限为 129.35万元。
基础费用分段支付,分审结和执结两个阶段:自取得生效胜诉判决或民事调解 书 并申请诉讼费退费 后支付 50%;执行完毕或履行完毕、取得流拍终本裁定或无财产可供执行终本裁定、履行民事调解书或执行和解协议并正常还款6期及我行认可执结的其他情形的,支付50%。
案件因各种原因撤诉或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按照不超过上述费用标准的 50%支付基础费用;案件败诉或主要诉讼请求未得到支持的,不支付基础费用。
裁判文书生效且履行期届满后能在 1个月内完成执行立案的,再在 代理 基础费用的标准外额外支付 500元/ 件。
2.52 风险代理费用 及支付方式 : 案件自移交之日起的所有现金回款 (不包含 诉讼费退费) 均计付风险代理费,风险代理费 为 现金回款金额的 7% , 代理期限届满后回款的,无风险代理费 ; 无抵质押物或抵质押物处置完毕后的现金回款,风险代理费 按现金回款金额的 10%计付 ; 以物抵债的,若抵债 资产为抵(质)押物的,风险代理费按上述现金回款标准的 30%计付,若抵债资产为非抵(质)押物的,风险代理费按上述现金回款标准的50%计付,以物抵债需取得我行同意 ; 代理期间内我行对代理案件进行债权转让或我行主导以其他方式化解风险的,不支付风险代理费; 据实结算 ; 需将所有被执行人限高并申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调解或执行和解案件回款按照上述标准计付风险代理费
2.6采购形式:竞争性磋商,评标方式:综合评审法。
2.7服务时间:服务合作期限1年,合作期限内,分行根据实际情况将拟诉案件分配给合作律所代理,经分行分管行领导审批同意后,制作案件移交清单(案件移交清单需律所盖章及主办律师签字)。案件代理期限2年,自案件移交之日起算。
2.8 退出机制
2.8 1.收回案件 。 案件自移交之日起 3个月内未完成立案的 , 或取得生效胜诉判决书后 3个月内未完成执行立案的, 我行有权 将未立案件收回并移交其他律所办理,相应的基础费用及风险代理费一并移交。
2.8 2.解除合同 。 单批次内 ,案件自移交之日起 9 个月内任一案件未完成一审审结或任一案件败诉的(证据瑕疵导致的败诉除外)、案件自移交之日起 18个月内执结率低于80%的(执结率=完成执结案件件数/ 单批次移交案件总件数), 我行有权 解除合同并将案件移交其他律所办理,代理期间内产生的律师费据实结算。解除合同的律师事务所及主办律师 不 再合作。
四、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律师事务所经批准成立,无违法违纪行为及被处罚等不良记录,声誉良好;
2.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有满足本行需求的律师团队;
3.拟提供服务的主办律师须具有 3 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熟悉服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解决疑难法律问题或类似问题的经验及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拟提供服务的主办律师在同行业内具有良好声誉,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
5.律师事务所及拟提供服务的主办律师均与本行无利益冲突;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7. 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8. 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五、供应商报名及投标资格的审查
1.报名时间为 2025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6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