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昆明市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物资(耗材类)采购比选招标公告

2025-02-27
昆明市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对中心应急物资(耗材类)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物资(耗材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根据《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云政办函〔2024〕7号)要求,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本单位内控制度执行。

预算资金及付款方式:预算资金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以实际采购数量和费用据实结算。采购金额超过5万元前,供应商应当主动书面提示采购人;

采购内容及需求:本次采购的应急物资(耗材类),具体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物资质量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安全、有效地投入使用。因我中心承担突发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如超出应急供货或采购清单的应急物资,可优先向中标供应商采购,若中标供应商不能响应我中心采购需求,我中心保留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应急类物资权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由中标服务供应商提供我中心所需应急物资。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评审前由采购人查询);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需承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报价活动。

(三)其他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具备相关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如适用),所供产品具有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

3.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四、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3月6日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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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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