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团体意外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27
项目名称: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团体意外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参保人数

(人)

最高采购单价(元/年/人)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备注

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团体意外险采购项目

政府专职消防员:200人

1300.00

26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本项目最终以实际承保人数计算保费。

消防文员:70人

400.00

2.8

合计金额

28.8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3)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声明函。

(4)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件执行。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备注:以上除特别注明外,证明材料不提供原件,其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放在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需保证上述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如中标后发现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现象,取消中标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3.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3.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3.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3.4.1投标人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4.2本项目允许保险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如为分公司投标的,需出具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同一保险主体,只能由一家分公司参与投标;3.4.3投标人(投标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7日  至 2025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