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辆段汽车维修保养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2-27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 委托,  现就 汽车维修保养项目 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履约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修理项目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近两年未发生因汽车维修质量原因影响车辆安全行驶现象。

5、具备主管部门核发(或备案公示)的有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

6、须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7、具有专业救援车辆(提供车辆照片、保险及相应驾驶人员现骨干证件,不得造假),提供24小时应急救援及抢修服务。

8、具有从事机修、钣金等关键岗位中级职称5人及以上。

9、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10、需要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的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同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11、近三年(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铁路单位机动车维修服务,合同复印件、发票纳入投标文件。

12、提供3个月良好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3个月是指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1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2 月 28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3 月 4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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