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7桐柏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桐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立项文号为:桐发改[2024]60号,项目代码:2405-411330-04-02-527844。建设资金为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桐柏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桐柏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改造提升项目
2.2项目编号:E41
2.3资金来源:国债资金
2.4建设地点:桐柏县大禹路北侧,盘古大道西侧,桐柏县第一污水处理厂院内
2.5项目概况:对桐柏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设计处理规模提升至3万m³/d,采用“预处理+AAO-GMBR+混凝沉淀+过滤”工艺,本项目新增格栅除渣系统1套、除砂系统新建3台Gritgo预处理设备、改造AAO池2座、新增GMBR系统池2座,有效膜面积76800m2等;现有SBR池改造、污泥脱水系统改造、消毒系统改造、曝气系统改造、电器控制系统改造、高低压系统改造、厂区管网顶管等。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7工期/服务期:
第1标段:150天;
第2标段:150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第1标段:桐柏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改造提升项目(工程部分)
第2标段:桐柏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改造提升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2.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2.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2022、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2.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7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2.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2第2标段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2.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2.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2022、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2.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7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2.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28日08:00分至2025年3月20日09: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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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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