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生活广场0.2MW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7本招标项目华融生活广场0.2MW光伏发电项目,招标人为泰州市鑫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融生活广场0.2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2建设规模:利用华融生活广场屋顶重建光伏电站,安装容量为197.45KW,采用低压并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设计。
2.3最高投标限价:50万元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初步设计、办理低压接入方案报批、施工图设计、屋面荷载复核及加固(如有)、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并网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工作。
2.4 付款方式:
(1)项目签订购售电合同,全站全容量并网240小时安全稳定试运行(出具试运行报告)后付至合同价的80%;
(2)项目完成结算审计,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后,付至审定价的97%;
(3)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1设计资质: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承装(修、试)五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登录后查看)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8时30分至2025年3月3日 17时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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