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璜泾镇太仓市璜泾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璜泾镇文明城市拖车服务的招标公告

2025-02-28
项目名称:2025年璜泾镇文明城市拖车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

最高单价限价:小型车辆拖移:250元/辆(含司机费用);大型车辆拖移:800元/辆(含司机费用)。

采购需求:2025年璜泾镇文明城市拖车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服务期限:一年或实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30万元合同自动终止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响应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

1、依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网上有效报名时间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7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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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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