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西煤业新型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渭河彬州化工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二氧化碳压缩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2-2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陕西渭河彬州化工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二氧化碳压缩机设备招标,招标人为陕西煤业新型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型能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自筹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陕西渭河彬州化工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二氧化碳压缩机设备采购招标。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是新型能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总体能源政策与能源布局的号召,在CCUS技术的推广与应用领域踏出的重要一步。项目首先着眼于中石油长庆油田300万吨/年CO2驱油及封存规划,该规划中布局在陇东基地陆续实现100万吨/年CO2驱油及封存。在规划区域的合理运距范围内,隶属于陕煤集团的陕西渭河彬州化工年产30万吨乙二醇,是陕西省首套煤制乙二醇项目,其低温甲醇洗工段每年排放约67万吨CO2,均属于高浓度碳源,其中36万吨/年的碳源纯度高达98.0%,属于极优质碳源,具有极佳的源汇匹配。

新型能源公司本次项目立足于源端资源,与陕西渭河彬州化工充分合作,利用其高纯度的36万吨/年碳源进行低成本捕集液化,深化加工成工业级液态CO2,为长庆油田陇东基地CO2驱油及封存CCUS规划的实施奠定基本碳源供应基础,为打通CCUS整个产业链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既利用油气藏长期封存大力减排了陕西渭河彬州化工现有煤化工项目的CO2,又实现了CO2的循环利用,提高油(气)的采收率。项目达到了温室气体有效减排、环境友好和节能增效、发展循环经济目标,同时,也履行了国企担当高度社会责任感,贯彻了陕煤集团打造绿色能源产业布局产业发展宗旨,项目具有较强的必要性。

本项目总体规模为年捕集、利用30万吨CO2,项目采用分两期建设方式,一期工程年产15万吨工业级液态CO2,二期工程年产15万吨工业级液态CO2。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标的物为项目一期工程的2台二氧化碳压缩机设备,包括设备及辅助设备的设计、结构、性能、制造、包装、涂漆、检验、试验、验收、运输交付、现场安装调试指导、相关技术服务及提供与其配套的安装及维修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技术资料等所有要求的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五章“供货要求”。

2.4交货地点:陕西省彬州市新民镇高端能源化工园区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第4.5个月全部交付完成,具体发货时间以最终用户通知为准。交货期允许负偏离,但在评标中相应扣分。

2.6质保期:自最后一台/套二氧化碳压缩机装置完成调试验收之日起12个月,或最后一台/套二氧化碳压缩机装置部件最晚交货至现场开箱检验合格之日起满18个月(由于卖方原因未通过性能验收除外),以先到之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资质审查须提供的财务信息由以下两项任选其一:

(1)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截止前三个月内)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期间至少2个同等规模及以上对称平衡型,排气压力不小于2.0MPa,介质为二氧化碳的往复压缩机运行业绩。

(2)上述有效业绩应提供合同及有效发票作为证明文件,业绩的有效时间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相关技术协议作为补充材料)。

3.4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网查结果):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5)投标人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mem.gov.cn/)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经销商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代理制造商就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制造商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2月28日9时00分至2025年3月4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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