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110303工作面三机设备检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

一、招标条件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110303工作面三机设备检修项目,招标人为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此次外委检修的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110303工作面三机设备项目,主要包括SGZ1000/1400型刮板输送机一部、SZZ1200/400型转载机一部、PLM3500型破碎机一部及DY1200皮带自移机尾一部进行检修。

2.1项目名称: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110303工作面三机设备检修项目

2.2项目类型:工程服务

2.3项目概况:外送检修业务,主要对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110303工作面三机设备检修,详见文件技术部分(具体工程量见清单、技术要求)详见施工图纸、效果图及工程量清单。

2.4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

2.5招标范围:

详见发包人要求

2.6服务期:工作面三机检修交货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0天内,投标方负责将货物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运至招标方指定的施工地点,并免费负责装卸。

2.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须同时具备刮板机、转载机、破碎机)或检修资质(煤矿设备检修能力达到:T/CNCA-001-2018《煤矿设备检修服务通用要求》,通过认证的检修范围包括刮板输送机整机、转载机整机、破碎机整机),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2022年至今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业绩(三机设备检修方面)不少于3项。上述业绩提供对应合同复印件,内容应具体明确且完整,具备双方签字盖章的有效合同,一并提供合同内容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信誉要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铝宁夏能源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投标人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应具备质量控制及保证、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团队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

技术负责人要求:/

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要求:/

其他要求

1.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3-01 00:00:00至2025-03-06 23:5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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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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