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融发·菁英汇项目2025年度广告策划设计服务项目第2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28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广告宣传服务 | 融发·菁英汇项目2025年度广告策划设计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624000 | 624000 |
详见磋商文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2.1 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3 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4 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5 其他说明:
(1)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②.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③.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④.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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