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泉山区数据局泉山区数据要素运营项目(第一阶段)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27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80万元
采购需求:
泉山区数据要素运营项目 (第一阶段)主要包括:(1)编制泉山区数据要素运营三年行动计划;(2)编制泉山区数据要素运营实施意见;(3)编制数据要素地方标准制度体系文件,包括: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企业数据资产管理实施指南;(4)组建数据资产服务运营中心,开展数据资产服务运营工作;(5)开展数据要素领域培训业务;(6)申请落地数据要素国家标准应用试点验证单位。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加盖电子签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各1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的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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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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