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区和平路雨水泵站新建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应急排水设备及救援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8本招标项目 清苑区和平路雨水泵站新建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应急排水设备及救援设备购置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清苑区和平路雨水泵站新建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应急排水设备及救援设备购置项目。2.1.2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2.1.3规模:垂直排水抢险车1台、子母式排水抢险车1台、皮卡排水抢险车2台、DN300聚氨酯排水管990米、DN300铝合金快速接头33套、DN200聚氨酯排水管200米、DN200铝合金快速接头10套、履带式移动泵站2台。2.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的要求见招标文件。2.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到达指定地点。 2.1.6质量标准:合格。2.1.7质保期:质保期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2招标范围:垂直排水抢险车1台、子母式排水抢险车1台、皮卡排水抢险车2台、DN300聚氨酯排水管990米、DN300铝合金快速接头33套、DN200聚氨酯排水管200米、DN200铝合金快速接头10套、履带式移动泵站2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产品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仅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3-03 09:00 至 2025-03-0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3-25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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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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