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泗洪县半城镇境内。
1.2 工程规模:半城水韵林场有限公司拆建砼生产路和新建生态护坡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计划投资约465852.61元。
1.3 工期:3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完成工程量50%,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80%,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余款在质保期满一次性付清。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半城水韵林场有限公司拆建砼生产路和新建生态护坡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5.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4.5.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5.1.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自2024年8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对投标人的资格、承诺等审查等统一以投标声明及承诺函(2)为准,评标委员会不再对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给定模板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5.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28 日9:00至2025年03月04 日17:30……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36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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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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