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国家妇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三期经费—IVF实验室配套设备项目(包2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2-28
项目名称: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国家妇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三期经费—IVF实验室配套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190.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价

(万元)

预算总价

(万元)

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

是否有配套耗材

1

精子记数板        

2个

1

2.0

2

医用离心机         

3台

6.5

19.5

3

医用冷藏箱      

1台

1.8

1.8

4

洁净工作台         

3台

1.2

3.6

5

水浴箱           

1台

2.5

2.5

6

精密移液器      

3支

1

3

7

电动注液器          

2支

1.8

3.6

8

空气净化消毒机

2台

11

22

9

二氧化碳培养箱

2台

6.5

13

10

三气培养箱         

1台

13.3

13.3

11

*桌面培养箱   

4台

11.2

44.8

12

恒温试管架

3台

3

9

13

医用冷藏冷冻箱  

2台

1.8

3.6

14

超低温医用冰箱

1台

4.2

4.2

15

运输液氮罐

2个

0.7

1.4

16

高精度PH计

1台

4

4

17

voc检测仪

1台

6.8

6.8

18

温度和二氧化碳检测仪

2台

7.5

15

19

恒温热板

2台

1.6

3.2

20

相差显微镜

2台

7

14

合计

190.3万元

备注:(1)本项目的最小投标单位为包,本项目按包分别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必须对包内所有标的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带“*”的设备为该包的核心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标的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口产品除外)。(2)供应商为非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3)拟投标/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4)拟投标/响应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承诺函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要求审查相应材料,若无法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信誉要求: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8日  至 2025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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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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