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1号机组C级检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8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1号机组C级检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黄河东路482号

2.2项目规模:2*33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拟定在2025年5月进行,拟定服务工期35天,具体根据招标方检修时间确定。

2.4招标范围:负责1号机组汽机主辅设备,汽轮机润滑油、EH油、给水、抽汽、凝结水、冷却水系统设备检修、消缺,锅炉四管防磨防爆检查、受热面管清理校正、防磨处理,制粉、燃烧、送引风、空预器、电除尘等系统设备检修、消缺,电气一次发电机本体及相关附属设备、主变、厂变本体及相关附属设备、高低压电动机、6kV开关及开关柜、6kV高压变频器柜、电除尘A、B段、380V厂用配电室PCAB段等主辅设备检修及其他机组等级检修需要的相关工作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设备检修、维护-1号机组C级检修(CHDTDZ023/21-QT-048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1号机组C级检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于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火电机组等级检修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2-28 12:362025-03-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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