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信气体灭火系统维修、钢瓶检修项目询比公告
2025-02-281.1项目概况:西安电信气体灭火系统维修、钢瓶检修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45万元(含9%增值税)。本项目签订框架合同,最终结算以下达并经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为准。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对西安电信辖区内气体灭火系统进行检测、维修更换,保障通讯大楼重要机房安全,确保防灭火设施正常有效运行。
1.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框架份额执行完毕。
……
1.2.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 2 名。
序号 |
成交供应商 |
份额 |
金额(含税/万元) |
1 |
第一名 |
60% |
27 |
2 |
第二名 |
40% |
18 |
合计 |
45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折扣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计价依据》
序号 |
服务项目 |
主要服务内容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 |
备注 |
1 |
气瓶检测费 |
1.气瓶及其附件拆卸、运输费(往返),瓶组返厂后泄压、排空,送回甲方 |
瓶 |
450 |
在检测过程中,灭火剂瓶组存在灭火剂导出和检测、再充装的过程,会造成灭火剂损耗,本次损耗量按钢瓶内灭火剂总质量的25%计。 |
2.对外观检查判断、将存在问题的瓶组及附件件进行检测、维修、更换处理,并对待检系统现场进行保护,气瓶检测应包括外观状况、内部清洁、尺寸标准、压力标准等 |
瓶 |
750 |
|||
2 |
七氟丙烷灭火剂 |
含气瓶称重、灭火剂检测、充装、气瓶安装、系统调试费等 |
公斤 |
65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核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PD1和PD2,如供应商已按国家市场监督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21)进行换证或办理新证,核准项目:RD6)和气瓶充装许可证。
2.1.3供应商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出日前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至少提供一份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加订单形式,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扫描件(以订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4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1.5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配备具备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证书(QPY或QP-1)1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证书扫描件及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月份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1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28 日17时30分至2025年3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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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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