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钱塘中企国际港项目合作方暨工程总承包方招标公告

2025-02-28
二、 招标项目名称:   钱塘中企国际港项目合作方暨工程总承包方招标 

三、 招标项目内容:

 本项目总实施规模为599194万元,由A包和B包共两部分构成。项目A包实施规模全部为投资部分,静态总投资为297905万元(以实际中标价为准),包含综合开发前期费用130000万元;工程建设投资150405万元(包含工程费用1314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827万元,预备费7162万元);其他费用17500万元(包含城市运营服务费5000万元,管理费8500万元,营销推广费4000万元)。B包实施内容分为投资和工程总承包两部分,实施规模为301289万元,其中江海之窗项目前期费用投资37000万元;工程总承包部分为江海之窗项目工程总承包房建工程,实施规模为264289万元。 

四、 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所有联合体成员方)应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所有联合体成员方)应同时满足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所有联合体成员方)应同时满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4.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1)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建筑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备下列要求之一:
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市政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市政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备下列要求之一:
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勘察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应具备下列要求之一:
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建筑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市政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市政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承担勘察、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单位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列明具体分工,并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列明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分别满足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需相关专业资质的工作内容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5.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0年2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至少有1项参与投资的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30亿元的基础设施类或综合合作开发类投融资项目(含综合开发或区域开发或产业园区或产业新城等)投资项目业绩。【业绩资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制件作为证明材料,当合同协议书与中标通知书的相应内容不一致时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如合同协议书页数较多,可只附能体现关键指标(合同首尾页、签字页、合作内容、总投资额等)的关键页,需体现投标人在项目中参与投资工作,可补充项目公司股东协议等作为补充证明材料,业绩资料无法合理证明的不予认可】。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前来投标:
(1)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9家(含9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本项目投资人,且只能为一家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其出资不得少于联合体成员总出资的50%,并且须在联合体分工中明确具体的出资比例(股权比例);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出资比例(股权比例)等;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牵头方不得为基金、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3月1日-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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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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