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路方兴大道立交匝道项目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81.1项目名称:集贤路方兴大道立交匝道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集贤路方兴大道立交匝道工程立项的批复,合发改投资〔2023〕425号
1.4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项目业主: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集贤路方兴大道立交匝道项目监理
2.2招标项目编号:202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
2.5建设地点:合肥市
2.6建设规模:集贤路方兴大道立交匝道工程位于肥西县,规划为城市互通立交;集贤路、方兴大道主线桥及地面辅道均已通车。本次建设集贤路与方兴大道立交8条匝道和立交范围内地面系统改造,匝道均为桥梁形式,标准匝道宽度7.5~8.5米,匝道全长约3.25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路基、路面、排水、绿化、交通、标志标线、照明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建安费概算约26063.03万元
2.8监理服务期限:预计开工日期为2025年4月,建设周期约540日历天(暂定)
2.9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道路、桥梁(匝道)、排水、绿化、照明(含电源报装)、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监控等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监理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391.07万元
2.1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1亿元的市政桥梁或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施工内容)工程监理业绩。。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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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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