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巴彦淖尔地区乌海超高压供电公司生产运行检修楼项目、巴彦淖尔地区乌海超高压供电公司特种车库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5-02-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地区乌海超高压供电公司生产运行检修楼项目、巴彦淖尔地区乌海超高压供电公司特种车库项目-施工招标

2.招标编号:BD

二、招标项目内容:

1.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双河区强家路东、敕勒大街北、永丰街南、规划支路西

1.2 项目建设规模:
(1)拟建成一栋地上 8 层生产运行检修楼,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 8728.85 ㎡,建筑高度 33.60m;拟建成一栋地下 1 层地上 1 层设备用房,地下采用剪力墙结构,地上采用框架结构,建筑面积 167.59 ㎡,建筑高度 3.9m;拟建成一栋地上 1 层门房,框架结构,建筑面积 23.76 ㎡,建筑高度3.9m。

(2)拟建成一栋地上单层特种车库,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 628.56 ㎡,建筑高度为 6.4m。

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巴彦淖尔地区乌海超高压供电公司生产运行检修楼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10960.30㎡,总建筑面积为8920.20㎡,其中生产运行检修楼建筑面积8728.85㎡,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67.59㎡,门房建筑面积23.76㎡,道路面积3859.07㎡,硬化面积1272.85㎡,绿化面积4349.45㎡。

2、巴彦淖尔地区乌海超高压供电公司特种作业库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1632.80㎡,总建筑面积为 628㎡。

1.3 本次招标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1.4 计划工期:

(1)生产运行检修楼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2)特种车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5 年 10月 30 日。

1.5 工程质量: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现行和内蒙古自治区现行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条例和规定执行

1.6 创优目标:“巴彦淖尔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 ”或“巴彦淖尔市优质样板工程”.

2.预算金额:5902.9139万元(分部分项工程均不允许超控制价)。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7.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各分项报价不得超出对应最高投标限价和分项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9、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国家现行税率。在招标或后续履约过程中,如

纳税义务实际节点税率发生政策性调整,应当按照最新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行总价款结算。

10.标段明细:

标段编号

标段

项目单位

工程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控制金额估算(元)

项目性质

工程项目

ZB2025-0067

2

工程建设部

巴彦淖尔地区乌海超高压供电公司生产运行检修楼项目-施工招标

详见工程量清单

1

56325538

56325538

小型基建施工

巴彦淖尔地区乌海超高压供电公司生产运行检修楼项目

巴彦淖尔地区乌海超高压供电公司特种车库项目-施工招标

详见工程量清单

1

2703601

2703601

巴彦淖尔地区乌海超高压供电公司特种车库项目

           

合计(元)

59029139

59029139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1.2、投标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税务局相关网站查询截图等)

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单位和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近三年);

1.5、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1.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1.7、投标人未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人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投标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投标人须出具投标真实性承诺书。

2.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 年 11 月 30 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①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本企业注册且均在有效期内,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任职、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允许更换。(并出具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任职及中标后不更换项目经理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含)以上职称,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至少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资料员各 1 名;(技术负责人以职称证为准,安全员以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其余五大员以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为准);中标后上述人员不允许更换 。

5、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连续 6个月(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6、投标单位承诺本项目所有人员均不在其他项目任职,不存在人员在建情况,中标后本项目所有人员30天内全部到岗到位,明确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时间,出具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资料员等管理人员无在建项目及履职承诺函,若不能按照承诺函履职,视为中标单位自愿解除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单位需在3日内向发包人出具自愿解除合同的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7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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