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基础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2025-02-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基础设计(二次)招标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油股份计划〔20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基础设计招标。建设项目以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现有炼油装置、10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设备设施为基础,对芳烃联合装置和柴油加氢改质等装置进行适应性改造,同时新建部分装置和单元;以公司自产和区域互供的芳烃为原料,使乌石化公司的PX生产能力从100万吨/年增加到146万吨/年。改造后的装置年操作时数8400小时,新建单元的操作弹性为60~110%。

原料供应:优化进厂原油结构,提高常减压直馏石脑油收率;装置规模不变,将18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装置改造为柴油加氢裂化装置,增产重石脑油和航煤,减少柴油组分产量;区域互供的甲苯、混苯和C9芳烃原料。

芳烃联合装置扩能:依托独山子石化重整项目已采购的工艺包、设备和材料,新建200万吨/年连续重整和80万吨/年芳烃抽提,与现有100万吨/年连续重整和70万吨/年芳烃抽提并联运行增加重整生成油产量;以芳烃联合装置吸附分离塔不改造为基础,确定PX的产能可以扩大至146万吨/年;歧化装置并联110万吨/年歧化及烷基转移装置,气相异构化装置并联150万吨/年液相异构化单元;对吸附分离单元、二甲苯分馏单元、PSA单元等进行改造。对改造后的芳烃联合装置全装置的低温热利用方案进行整体优化,利用工艺余热发生蒸汽和低温热水。蒸汽和低温热水供装置自用后,剩余的0.5MPa蒸汽、1.0MPa蒸汽和低温热水外供公司管网。

系统配套:根据项目需要,配套完善公用工程、外部配套系统及辅助设施,为项目中工艺装置改造配套所需的水、电、蒸汽、仪表空气、氮气、燃料气、污水、火炬、电信、供电、自控等,防爆外操室、化肥部供暖设施恢复等辅助设施;完善罐区储运设施,实现与芳烃、18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装置以及PTA装置之间的物料输送;其他工艺装置界区外项目所需的系统配套设施。

2.1.2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基础设计。

2.1.3标段划分: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工艺装置和外部配套系统的设计分工,项目的基础设计招标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1:15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改造基础设计,估算金额4030万元(含增值税)。

标段2:18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装置增产石脑油改造基础设计,估算金额450万元(含增值税)。

标段3:工艺装置外部公用工程和系统配套设施改造基础设计,估算金额280万元(含增值税)。

各标段基础设计服务内容分别如下:

标段1:15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改造基础设计

投标方承担本项目整体的基础设计总体协调,负责工程中现有芳烃联合装置和芳烃扩能改造新区装置界区内的基础设计。

以乌石化公司自产和区域互供的混合芳烃为原料,对现有芳烃联合装置进行扩能改造,改造后实现装置PX产能从100万吨/年扩大至146万吨/年,且装置综合能耗要优于行业标杆水平值。

在芳烃扩能新区内建设200万吨/年连续重整、80万吨/年芳烃抽提、110万吨/年歧化及烷基转移、150万吨/年液相异构化、35kV变电所和现场机柜间等,新建工艺单元与芳烃装置现有单元并联运行;根据本项目需求,对独山子石化重整项目中已采购工艺包、设备的性能进行核算,提出设备、材料在乌石化使用和改造的方案;结合原料情况对芳烃装置现有设备设施进行核算改造;改造提升PSA单元处理能力至92000 Nm3/h;对现有芳烃联合装置和扩能新增单元的工艺余热回用系统进行整体优化设计,实现节能目标。

标段2:18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装置增产石脑油改造基础设计

投标方负责工程中18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装置界区内的基础设计。将18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装置由加氢改质工艺改造为加氢裂化工艺,提高裂化反应温度,石脑油和航煤产品收率提升、柴油收率降低;将装置原汽提塔+分馏塔双塔分馏流程改造为汽提塔+分馏塔+航煤侧线分离流程,对反应系统的氢气供应、分馏系统热平衡及加热炉余热回收等进行适应性改造。依托装置现有的控制室、现场机柜间、配电室、压缩机厂房、热油泵房和循环水系统等公辅设施,根据项目需要进行适应性改造设计。

标段3:工艺装置外部公用工程和系统配套设施改造基础设计

投标方负责15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和18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装置界区外相关的项目外部公用工程及系统配套设施的设计,包括装置外部的工艺、热力及地上管网(包括管廊)、消防、给排水、供电及照明及防雷接地设施、装置与控制室间的通讯、电信、总图竖向、罐区、火炬、空压、氮气、氢气、循环水场、除盐水站等。

2.2设计服务期限:

接到业主提供的全部工艺包文件后3个月内,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项目的基础设计文件(报审版)。

2.3项目建设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乌鲁木齐石化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承包商资源库单位,且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提供证照原件扫描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承包商状态“正常”,且准入类别和资质要求对应,提供网站截图。

3.2 资质要求:

3.2.1

标段1:15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改造基础设计。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资质:压力管道设计(GC1、GC2级),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A1、A2、A3三种级别的特种设备设计。

资料提供: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标段2:18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装置增产石脑油改造基础设计。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资质:压力管道设计(GC1、GC2级),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A1、A2、A3三种级别的特种设备设计。

资料提供: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标段3:工艺装置外部公用工程和系统配套设施改造基础设计。

(1)投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压力管道或压力容器中一项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资质。压力管道应具有GB公用管道、GC工业管道两个类别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应具有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A1、A2、A3三种级别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

资料提供: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

3.3业绩要求:

标段1:15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改造基础设计。

(1)至少具备2项千万吨以上炼油和1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国内先进技术芳烃项目(PX结晶法工艺除外)总体院业绩。

(2)1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至少2项芳烃装置(PX结晶法工艺除外)国内先进技术设计业绩(基础设计或工程设计)。

资料提供: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或结算资料并加盖公章,合同内容需反映相关建设内容。装置已建成投产或开工建设,均算有效业绩。

标段2:18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装置增产石脑油改造基础设计。

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15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柴油加氢改质或柴油加氢裂化装置国内技术的新建或改造的基础设计业绩。

资料提供: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结算资料并加盖公章,合同内容需反映相关建设内容。装置已建成投产或开工建设,均算有效业绩。

标段3:工艺装置外部公用工程和系统配套设施改造基础设计。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要有2项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石油化工项目的外部配套设计合同业绩。

资料提供: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结算资料并加盖公章,合同内容需反映相关建设内容。装置已建成投产或开工建设,均算有效业绩。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并承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状况。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人员要求:

标段1:15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改造基础设计。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持有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资料提供:(1)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带有姓名的合同或业主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且加盖业主单位章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印章);(2)资格证书扫描件。

项目主要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工艺、设备、仪表自控、电气、安全环保、结构土建和费用控制专业负责人,须持有工程设计类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资料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标段2:18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装置增产石脑油改造基础设计。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持有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总投资费用1亿元及以上石油化工项目中担任过工艺装置项目经理的业绩。

资料提供:(1)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带有姓名的合同或业主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且加盖业主单位章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印章);(2)资格证书扫描件。

项目主要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工艺、设备、仪表自控、电气、安全环保、结构土建和费用控制专业负责人,须持有工程设计类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资料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标段3:工艺装置外部公用工程和系统配套设施改造基础设计。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持有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资料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项目主要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工艺、设备、仪表自控、电气、安全环保、结构土建和费用控制专业负责人,须持有工程设计类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资格证书扫描件。

3.9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3.10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5日内……报名。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段,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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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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