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清核电1/2号机组厂房照明改造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2-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 1、2 号机组厂房照明改造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 100%)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运维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清核电 1、2 号机组厂房照明改造项目。
2.2 招标编号:BRR
2.3 招标项目概况
福清核电 1/2 号机组常规岛及 BOP 现场部分厂房区域目前存在照度不足,灯具老化、光衰严重等问题,影响现场巡检和检修工作的实施,为改善厂房的照明环境,降低因照明不足带来的人员或设备损坏风险,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需求方)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厂家或厂家授权方(以下简称承担方)对相关厂房进行设计、采购、服务等工作任务,具体厂房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2 号机组 LX/MX /PX/WX/YA 及其它 BOP 厂房照明不足区域,改造后相关区域照明照度均能满足《GB 50034-2022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及《DL/T5390-2014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等相关标准。
2.4 招标范围
福清核电 1、2 号机组厂房照明改造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所委托项目的设计,包括现场勘查测量、设计资料收集、概念设计方案编制、 详细设计方案编制、试验方案编制、设计图纸绘制等;根据需求方技术要求及改造详细设计方案,负责照明灯具的采购、监造、单体试验、运输、 移交、余料处理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规格书)”。
2.5 交货地点:福清核电工程地点,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7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被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或被招标人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列入黑名单或灰名单中。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
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2 月 28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6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