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波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2025-2026年宁波送变电年度招标(零星电网物资)招标公告

2025-02-28

宁波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2025-2026年宁波送变电年度招标(零星电网物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项目一览表》
分标项目名称 ETP分标简称 包段数量 分包名称 (包段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专用资格条件要求 销售业绩要求 中标原则 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 报价方式 最高限价(万元)/最高折扣率(%) 估算金额(万元) 权重比例(%) 投标保证金(万元) 是否年度项目 交货期 交货地址 是否电商化交易 项目单位
商务 技术 价格
2025-2026年宁波送变电年度招标(零星电网物资) 送变电零星电网物资 1 2025-2026年宁波送变电年度招标(零星电网物资) 物资 2025-2026年宁波送变电年度招标(零星电网物资)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零星电网物资 (1)本次招标允许集货商参加,集货商应具备相应货物的经销能力及商业信誉,具备按时供应货物、保证货物质量等货物销售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近三年投标人具有所投同类产品销售业绩累计不少于1笔。 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1 折扣率报价 100% 0 10 50 40 1 年度项目(2年) 合同签订后至2026-12-31止 直发现场 宁波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5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2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3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3.4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项目一览表》。

业绩补充说明:

(1)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扫描件,合同数量及金额、发票二维码区、发票销项明细及金额等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挡、涂抹,如因扫描件模糊无法查验真伪的,该业绩可能不被认可,每张发票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或结果截图与平台查验结果不一致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对于存在造假行为的投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2)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a)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b)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C)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d)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

e)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f)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g)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h)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3.6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9.1项目分多个包(按标整体评审):

(1)所有包必须全部报名,否则做无效投标;

(2)所有包均须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全部报价、所有包的报价必须一致、浙江云采购中心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报价也必须一致,否则做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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