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西翠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宁都县湛田乡李村温泉度假村改造提升项目劳务分包采购性磋商公告

2025-02-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都县湛田乡李村温泉度假村改造提升项目劳务分包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工程内容及要求

投标控制费率

备注

宁都县湛田乡李村温泉度假村改造提升项目劳务分包采购(国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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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升级主要建设内容为:李村温泉度假村范围内保留现有一栋三层U型建筑,对其建筑外墙进行立面改造及装修,其它建筑予以拆除。新建村民男、女公共温泉浴池,19个独栋装配式民宿、户外游泳池,垂钓基地,对河流等外围环境进行整治等工程。

投标人报价劳务分包款=【经财政评审后的工程结算价-翠源公司提供主材费(含税)×(1+11.5%)+供主材总费(含税)*材料损耗率1%】*(1-相应类下浮系数费率12.5%(含)以上“系数为有效报价系数”)(本次招标为下浮系数费率中标)

初步估算劳务分包费约为900万元,具体以工程结算价为准。

备注:(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实名打卡上、下班管理,并且由江西翠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发农民工工资(占合同总价20%以上);

(2)必须由劳务承包单位购买意外险等保险费用(如需江西翠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买保险,费用由劳务单位承担);

(3)劳务分包款=【经财政评审后的工程结算价-翠源公司提供主材费(含税)×(1+11.5%)+供主材总费(含税)*材料损耗率1%】*(1-相应类下浮系数费率12.5%(含)以上“系数为有效报价系数”))(本次招标为下浮系数费率中标),工程结算价计算方式:经县财政评审系统内第三方评审后工程控制价的综合单价×实际验收工程量×评审控制价的相关取费标准;

(4)江西翠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必须与宁都县翠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主材供应合同(主要参照工程控制价书的主材信息表品种)。如劳务分包单位推荐主材供应商在同等标准条件下的材料价格低于翠源供应链招标指定供应商的材料价格,则劳务分包单位有权通过推荐函的形式向翠源供应链指定供应商,同时需确保翠源公司固定回报利润;(原则上商品砼净利润1%、钢材净利润1%,水泥、砖、瓷板等其它主材净利润为3%)

(5)付款方式:①劳务承包单位根据每月或每季度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包审核并签字确定,按确认合格工程量的75%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当劳务费进度款累计支付到劳务合同价款70%时,必须经县财政局入库系统第三方审计公司出具项目评审工程预算报告后按程序支付;③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支付到县财政局入库系统第三方审计公司评审工程预算报告的90%;④工程完工后并经县财政局入库系统第三方审计公司评审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后15日内支付到评审结算价97%,剩余3%一年后无息结清;

(6)劳务承包单位负责完善项目从开工至竣工验收、施工技术等所有单项施工资料(其资料编制费等相关费用由劳务单位支付);

(7)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以银行转帐方式缴纳合同价款2%的履约保证金;;

(8)劳务承包单位需提供3%劳务款增值税专用发票;

(9)该工程量为暂定,结算按实际施工图纸验收工程量验收计算。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备案。(扫描件加盖公章)2、响应供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8日  至 2025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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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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