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金湖大道综合提升工程(文昌门至南会及下坊金鑫加油站至江坑段)材料采购(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2025-02-282、招标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 |
暂定数量(m³) |
最高控制单价(元) |
最高控制总价(元) |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1-1 |
预拌非泵送普通混凝土 (碎石31.5mm坍落度120~160mm) |
C15 |
100 |
295.00 |
29500.00 |
时间: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货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地点:泰宁县项目所在地 |
|
1-2 |
C20 |
5000 |
305.00 |
152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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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C25 |
700 |
320.00 |
22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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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C30 |
100 |
335.00 |
33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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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C35 |
4500 |
350.00 |
1575000.00 |
||||
1-6 |
C40 |
100 |
365.00 |
36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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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控制总价合计: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贰万叁仟伍佰元整(¥3423500.00 ) |
注:
(1)本项目合同供货履行以项目实际进度为准,以上数量及金额均为暂定,最终实际合同数量及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和相对应的实际金额为准。本次招标计划数量仅作为评标及合同暂定量的依据,招标人对实际需求数量不做任何承诺,实际数量与招标或合同暂定量不符时,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中标人不得对此提出任何索赔。
(2)本项目所报单价包含(运输费、装卸车费、税费、仓储费、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3)本项目货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4、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4.1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中国境内企业(不含港、澳、台地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不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违法、违约记录,不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实行纸质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5.2招标文件纸质版、电子文档及其他资料售价500元/合同包,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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