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贵港市覃塘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重)招标公告

2025-02-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覃塘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重)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贵港市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贵港市覃塘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覃发改投资[2022]78 号)文件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覃塘区荷美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业主自筹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贵港市覃塘区。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包括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林下经济、森林康养设施建设和乡村振兴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四部分内容。(一)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包含林地林木流转、营造林工程建设。林地林木流转项目建设总规模7333.3hm²,均为林地林木流转,流转集体林地6000.0hm²,流转国有凤凰林场林地1333.3hm²。其中流转桉树林分面积5780.0hm²,流转马尾松分面积453.3hm²,流转杉木林分面积100.0hm²,流转宜林地或无立木林地面积1000.0hm²。营造林工程建设,按经营类型分,集约人工林栽培1000.0hm²、现有林改培853.3hm²、森林抚育5480.0hm²;( 二)林下经济建设,开展林下种植百部、草珊瑚、魔芋、天冬、穿心莲、沙姜等药材100.0hm²;(三)森林康养设施建设,主要建设森林体验馆(体验中心)、森林康养中心、休息廊亭和观景平台、森林康养步道、车行道路、生态停车场、安全防护栏、森林康养配套管网及污水处理站等;(四)乡村振兴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在覃塘区10个乡镇(街道)、凤凰林场等地,对村庄与林区之间的道路进行硬化处理,道路基本宽度为5.0m,总长度共计80.0km。在凤凰林场黄练站建设900.0m³拦水坝一座。(注:项目2023年开始实施,项目可研后招标,部分费用无法预估,本次招标包含已实施部分费用、前期费和信息化等费用,在实施过程中再清算。)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总投资40910.9万元[包含①其他营造林工程费用19785.5万元,②国储林配套建设费用21125.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7240.5万元、预备费1541.4万元、其他费用为2343.5万元【其中包含:勘察费为82.1万元、设计费为 451.2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2275天(日历天)(建设期6年)。其中勘察设计工期 85 日历天,建设期可根据实际土地流转情况,缩短或延长。运营期限:22年。

2.2招标范围:项目可研究报告完成后: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有)进行方案设计(如有)及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及运营维护内容招标,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勘察设计部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包括测绘、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图、施工图预算编制、环评(含验收)、水保(含监测、验收)、规划核实测绘、消防验收、工程质量检测、监理、设计变更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提供现场技术服务、作业设计及林地调查(如有)等为了实现项目闭合所需要提供的一切服务;2)采购与施工部分: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建设的工程(含设备材料)内容等服务内容,施工:工程预算编制,包含但不限于经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所有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等。若非招标人原因(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3)运营部分:负责项目统筹协调、整体等,包括储备林新造林改培抚育所需要的投工投劳、原材料、设施设备、科研与技术、保险、管护、前期费和信息化等费用;协助招标人办理营销等相关手续办理。

2.3标段划分:    1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甲级;(2)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④运营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有能力完成运营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 高 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派出均可)。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土建或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 一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 高 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4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或勘察专业类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接勘察任务方提供)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最低不少于3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6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承担对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需满足本要求,以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分工对应满足相应资质。 

3.4.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6☑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5年 2 月 28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下载招标文件。

5.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 2 日   08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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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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