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和田地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采购项目(二期)-孕产妇体检治疗车二次招标公告

2025-02-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采购项目(二期)-孕产妇体检治疗车(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采购项目(二期)-孕产妇体检治疗车(二次)
   数量:5
   预算金额(元):8000000
   单位: 辆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解决和田地区边远地区孕产妇健康体检问题,现需购置5辆孕产妇体检治疗车。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完成交付并实施。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相关标准按以下文件执行: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1日至2025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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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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