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第三师45团前海镇(友谊路和文化路)道路改扩建工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2-28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三师45团前海镇(友谊路和文化路)道路改扩建工程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5〕46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五团城镇建设和生态保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三师四十五团

  3.工程规模:本次道路改扩建共包含2条道路,分别为友谊路、文化路,改造道路总长3450.976m。其中有友谊路长1724.812m,红线宽度28m;文化路长1726.164m,红线宽度26.2-28.1m。具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土建工程以及道路附属设施工程等。友谊路西起西环路,东至前进路;文化路西起西环路,东至前进路。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3004002250072001001

第三师45团前海镇(友谊路和文化路)道路改扩建工程(工程施工)

本次道路改扩建共包含2条道路,分别为友谊路、文化路,改造道路总长3450.976m。其中有友谊路长1724.812m,红线宽度28m;文化路长1726.164m,红线宽度26.2-28.1m。具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土建工程以及道路附属设施工程等。友谊路西起西环路,东至前进路;文化路西起西环路,东至前进路。本项目主体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图纸、变更图纸、图纸答疑、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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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类似业绩要求:至少提供1项近三年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6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似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证明、表),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证明、表)签批时间为准,未注明时间的,视为无效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业绩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具体年份要求为近三年,指2021年起至2023年止。4、财务要求:(1)整体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不提供审计报告,但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成立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须提供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财务要求。5、信誉要求:(1)信誉基本要求: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具体年份要求为近三年,指2022年03月21日起至2025年03月20日止。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2)信誉其他要求:1)投标人不得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得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得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名单内(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为准);2)不得在本行政区域被暂停或被取消投标资格;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4)在兵团有无故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5)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6)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7)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8)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不得有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兵团相关部门通报的;9)因失信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10)依法可以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具体年份要求为近三年,指2022年03月21日起至2025年03月20日止。敬请投标人注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不存在上述信誉要求的任何一种情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利否决其投标。6、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驻施工场地时间每月不少于22天。(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3)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投标人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并附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查询记录截图,且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承担在建项目(包括已中标未开工项目和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承诺履行相关义务,不得擅自更换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等注册执业人员或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确需更换的,拟更换人员从业资格不得低于中标承诺条件,且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3月01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3月06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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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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