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国城投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兴国县标准厂房扩建项目(二期)电梯设备采购项目的电子化招标公告

2025-03-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兴国县标准厂房扩建项目(二期)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224814.00 元

最高限价: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264

兴国县标准厂房扩建项目(二期)电梯设备采购

1

11224814.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实际完成时间可根据土建进度按招标人指令进行调整,如提前移交场地安装电梯的,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土建进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6.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6.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若为电梯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若已换证只需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若为电梯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若已换证需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必须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及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附件),若已换证只需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2日 00:00 至 2025年03月10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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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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