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2025-2027年出入境证照分拣设备运维质保服务招标公告

2025-02-28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2025-2027年出入境证照分拣设备运维质保服务项目

2、 招标编号:SYC-2

3、 项目概述:采购出入境证照分拣设备运维质保服务。其中2台电子护照分拣机(型号JC-8050S);2台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分拣机(型号EMP-8050F)。范围:广州市内。

4、 招标内容:采购出入境证照分拣设备运维质保服务。其中2台电子护照分拣机(型号JC-8050S);2台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分拣机(型号EMP-8050F)。范围:广州市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选1家中标人。

6、 项目预算:本项目含税预算约244,320元/年,采购期限2年,两年含税总预算约为488,640元(据实结算)。

7、 合同签订:两年,具体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8、 投标人资格条件

8.1 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注: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8.2 开票要求

投标人能够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提供一张2024年10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8.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不能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1)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4)最近三年在招标人项目中曾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8.4 同类项目业绩

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在3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自动分拣设备销售或自动分拣设备租赁或自动分拣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业绩。【注:①须提供能体现合同标的总金额的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货物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至少一张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②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如未体现合同总金额,可提供合同相应的全部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③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如未体现合同总金额,不能提供全部发票的,则可提供甲乙双方盖章的结算明细单及银行收款凭证(两者均需提供)。】

8.5 投标唯一性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8.6 利害关系回避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8.7 联合体、分包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同时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9、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9.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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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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