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某系统机动式供配电网络配套基础设施生产集成统型入围公告

2025-02-28
一、项目名称某系统机动式供配电网络配套基础设施
二、项目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机动式供配电网络配套基础设施生产订货,本项目统型入围招标拟招标2家入围供应商,招标人同时与排名第一与第二的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入围资格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生效起3年。在明确统型入围供应商后,在满足供货条件的前提下,由招标人综合考虑入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等因素对第一名及第二名供应商的供货范围进行分配,原则上按照7:3的比例进行分配。明确供货任务后,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舱或医用帐篷供应商向各入围供应商按照框架协议进行采购。
三、企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股本结构不含外资成分,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6.未被军委装备发展部采取装备承制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在限制措施期和限制范围内(解除限制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投标人须具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认证。(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暂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由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保密证明);9.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或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须提供已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整改验证的完整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报告》),承制范围包含本项目同类产品(已过期的提供相关主管机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已通过资格审查待办理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10.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本项目同类产品;(已过期的提供相关主管机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已通过资格审查待办理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11.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份与本次招标产品类似的产品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首页、盖章签署页、金额页、供货内容页、及合同发票作为支撑材料;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1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招标文件发售日期:自发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3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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