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GA项目有机废液处置招标公告

2025-02-28

 

1.项目名称

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GA项目有机废液处置。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有机废液处置,代码、主要组分、预估数量如下。

2.1.1 精馏残液1(268-008-04):正丁醇、HCl、少量含磷有机物,200t/年。

2.1.2 精馏残液2(268-008-04):甲醇、氨、水,100t/年。

2.1.3 精馏残液3(268-008-04):ACA、乙酸、水、其他有机物,80吨/年。

2.1.4 精馏残液4(268-008-04):氰醇、水,20吨/年。

2.1.5 精馏残液5(268-008-04):正丁醇、MPE、表面活性剂,80t/年。

2.1.6 废母液(263-009-04):乙酸丁酯、氯丁烷、盐酸、水、其他有机物,80t/年。

2.1.7 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称结算为准,各组分以检测结果为准,待处置危险废物采用吨桶包装。

2.2 项目地点: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位于潍坊市滨海区珠江西三街02999号。

2.3 项目要求:投标方要有相应的危废处置资质,未经产生单位同意不能随意转标。中标人自行提货,产生单位可提供装车服务。

2.4 提货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始处置,产废方提出转移需求后2天内提货,双方不得刻意迟缓交易。

2.5 项目结算: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依法成立三年以上,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得到企业法人的授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3.2 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以上。

3.3 企业具备完备的相关资质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需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合法处置或利用,保证废物去向明确,做到备案可查。

3.4 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驾驶人员具有危货运输驾驶资格。无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投标人,可与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有效的运输协议,运输协议需附在投标文件中,资质要求同上。

3.5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4年)相关危废处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证明材料作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的重要评审内容,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3.6 需中标公司协助做好危险废物转移备案工作。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4.报名投标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3月7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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