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珠海地区玻璃钢保护罩结构物与管线加工制造服务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2025-03-03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珠海地区玻璃钢保护罩结构物与管线加工制造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珠海地区玻璃钢保护罩结构物与管线加工制造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珠海地区玻璃钢保护罩结构物与管线加工制造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根据生产经营以及科研需要,为满足海底管线、水下管汇/PLET、水下采油树等的防护需求,拟委托提供水下结构物玻璃钢复合材料保护罩和海洋平台工艺管线、栈桥、格栅围栏等玻璃钢复合材料制品加工制造服务。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珠海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珠海地区玻璃钢保护罩结构物与管线加工制造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5432/01 发标日期 2025年03月03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以此类推;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加工制造海底管线玻璃钢复合材料保护罩250m2、水下管汇/PLET玻璃钢复合材料保护罩500 m2、水下采油树玻璃钢复合材料保护罩160 m2;海洋平台玻璃钢复合材料栈桥240 m2、海洋平台玻璃钢复合材料工艺管线1900米、海洋平台玻璃钢复合材料格栅围栏300 m2,以实际订货量为准。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主体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制造商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本次接受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接受所投货物制造商的母公司参与投标,此类公司视同为制造商。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时需提供厂房证明材料:(1)厂房为投标人自有的,在投标时至少提供厂房(库房)产权证;(2)厂房为投标人租赁的,在投标时至少提供正式的租赁合同或协议(需在有效期内)。 3.3体系证书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 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 APIQ1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中,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注:如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国外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则网站查询不适用。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原件与官网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官网查验结果为准。3.4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进行信息公开):(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玻璃钢复合材料产品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或“玻璃钢复合材料加工服务验收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其中, 供货合同请提供:(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服务合同请提供:(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3月03日 至 2025年03月12日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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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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