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基地及10号宿舍楼工程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基地及10号宿舍楼工程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基地及10号宿舍楼工程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审计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35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分支机构: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注:具体实施以最新政策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③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对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评审时以此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⑤依法纳税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⑦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⑧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⑨供应商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2日  至 2025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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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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