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邳州市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5-03-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邳州市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不接受超过300万元(最高限价)的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徐州市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要采取更加精细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实现精准分析和科学防治,需要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力度,同时加大科技支撑力度,采取更加精细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实现科学精准分析,持续改善邳州市环境,开展2025年邳州市大气污染精准管控服务,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成2025年度省市下达的考核目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 ⑴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⑵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利润表复印件1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磋商当月)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3-14 14: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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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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